3.5材料复验 材料有下列情况需进行复验: a. 材料验收时,发现无材料质量证明书或材料质量证明书不全,但标识清晰可按批复验; b. 材料质量证明书合格、外观检查符合要求,但材料标识不清,按件复验; c. 材料的化学成分或机械性能有怀疑时,对怀疑项目复验。 3.6验收结果 3.6.1根据材料复验结果,物资装备员对材料进行判定,判定合格的材料,持“验收记录”报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核,根据检验、试验记录签署审核结论。 3.6.2经验收发现不合格材料时,将不合格材料移至不合格区隔离存放。 4材料保管 4.1材料保管严格按:待验区、合格区、不合格区进行管理。 4.2材料保管按规格、型号、材质、等级、分别存放,帐、卡、物、票、证相符,严禁混放。 4.3标识明显,可直观区分。 4.4露天堆放钢材下垫符合库房规定。 4.5焊材保管设专库存放,配置温度、湿度控制设备,室内温度应控制在5℃以上,相对湿度在60%以下,焊材放置在货架上,离地面及墙壁距离大于300mm以上。 4.6焊材保管员每天检查库内温度、湿度并记录,材料责任工程师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库内情况,核实温、湿度记录,并签字确认。 5材料标识 5.1标识位置 a.板材钢印打印在短边中心,距某一端50-100mm处; b.管材打印在管端20~100mm处; 5.2除标签、挂牌标识外,其他标识用油漆标画出醒目的方框,以便查找。 6材料发放、退库 6.1材料发放一律持材料领用单发放,发放时领用单上要注明工程项目,工程(产品)编号和用途。 6.2材料发放时,材料保管员和领料人共同核对实物与单据,发料后在单据上签字。 6.3材料发放时,材料必须有标识,无标识的材料,领用人可以拒收。 6.4焊条发放时,领用人持焊条保温筒领用焊条,并记录工程名称、领取数量。当剩余焊条退回时,焊材保管员做好标识和记录返回数量。 6.5剩余材料退料时,(除焊条外)物资装备员用红笔和红色复写纸开退料单,退料单上应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材料保管员检查退料表面质量,核对实物与标识,确认无误方可办理退库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