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文件和记录控制 3.1文件控制 文件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受控文件的类别确定,包括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外来文件(注)、其他需要控制的文件等; 注:外来文件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型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报告,分供方产品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等。其中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有正式版本。 (2)文件的编制、会签、审批、标识、发放、修改、回收,其中外来文件控制还应当有收集、购买、接收等规定; (3)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的相关部门、人员及场所使用的受控文件为有效版本的规定; (4)文件的保管方式、保管设施、保存期限及其销毁的规定。 3.2记录控制 记录控制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形成的记录的填写、确认、收集、归档、贮存等; (2)记录的保管和保存期限等; (3)质量保证体系实施部门、人员及场所使用相关受控记录表格为有效版本的规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