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用管道的定期检验,按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安全保护装置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一百二十五条 对于压力管道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以及附属仪器仪表应当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制造安全阀、爆破片装置、阻火器和紧急切断装置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 第一百二十六条 安全保护装置及附属仪器仪表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程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 第一百二十七条 安全泄放装置(安全阀和爆破片装置)用于防止管道系统发生超压事故,控制仪表和事故联锁装置不能代替安全泄放装置作为系统的保护设施。在无法安装安全泄放装置情况下,如控制仪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可靠性不低于安全泄放装置时,则控制仪表和事故联锁装置可以代替安全泄放装置作为系统的保护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