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条 压力管道的维修分为一般维修和重大维修。重大维修是指更换、修理管道的受压元件,重大维修分成两种情况,第一种重大维修是指更换阀门、密封垫片等可机械拆卸的备件,阀门维修、带压堵漏等;第二种重大维修是指第一种重大维修以外的对管道不可机械拆卸部分受压元件的重大维修,如采用焊接方法更换管段及阀门、管子矫形、受压元件挖补及焊补等。重大维修外的其他维修为一般维修。 使用单位进行GC1、GC2级压力管道的第一种重大维修(其中带压堵漏还应符合本规程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GC3级管道的重大维修以及各级管道的一般维修后,应当做出维修记录,并将该记录和所更换备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存入管道技术档案。 GC1、GC2级压力管道的第二种重大维修应当由有资格的安装单位进行施工,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在修理改造施工前应当制订维修方案,维修方案应当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安装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应当将拟进行的维修情况书面告知负责管道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后方可施工;采用焊接方法更换管段及阀门、受压元件挖补,还应向监督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维修施工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供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监督检验机构在监督检验后,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供监督检验报告。 管道的维修应当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维修后的管道安全性能必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第一百零八条 管道内部有压力时,一般不得对受压元件进行重大维修。如果由于生产工艺过程特殊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或者出现紧急情况需要采用带压密封堵漏作业时,使用单位应当按设计规定制定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使用单位安全部门应派人进行现场监督。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带压密封堵漏技术的使用频次,每条管道上使用带压密封堵漏的部位不得超过两处。管道停机检修时,带压密封堵漏的卡具应予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