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 GB类(公用管道) 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者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者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1级和GB2级。 A2.1 GB1级 燃气管道为GB1级。 A2.2 GB2级 热力管道为GB2级,并且分为以下两类: (1)设计压力大于2.5MPa; (2)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5MPa。 A3 GC类(工业管道) 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1级、GC2级、GC3级。 A3.1 GC1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 (1)输送GB 5044—19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其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 (2)输送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与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 (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 MPa且设计温度高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A3.2 GC2级 除本规定A3.3规定的GC3级管道外,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低于A3.1规定的GC1级的工业管道为GC2级。 A3.3 GC3级 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0MPa且设计温度高于-20℃、但是不高于185℃的工业管道为GC3级。 A4 GD类(动力管道) 火力发电厂用于输送蒸汽、汽水两相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D1级、GD2级。 A4.1 GD1级 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3MPa,或者设计温度高于或者等于400℃的动力管道为GD1级。 A4.2 GD2级 设计压力小于6.3 Mpa,且设计温度低于400℃的动力管道为GD2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