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2000年6月8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附件A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类别及其级别 A1 GA类[长输(油气)管道] 长输(油气)管道是指在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油气)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A1.1 GA1级 根据安装的实际情况,GA1级分为GA1甲级、GA1乙级。 A1.1.1 GA1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1甲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或者液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的; (2)输送距离大于或者等于1000km,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000mm的。 A1.1.2 GA1乙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1乙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小于10 MPa的; (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 MPa、小于10MPa的; (3)输送距离大于或者等于200km,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0mm的。 A1.2 GA2级 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