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换证程序按照本规则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至和第十九条的规定。换证评审除包括本规则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核查压力管道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核查所有安装项目接受安装监督检验的情况; (三)检查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进行安装的行为,是否存在向未取得许可的安装单位进行压力管道工程分包的行为; (四)检查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 (五)检查与许可项目有关的重大质量事故、用户反馈意见的处理; (六)核查资源条件变更情况; (七)现场抽查压力管道安装质量; (八)核查持证期间压力管道安装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