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条 安装阻火器时,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管端型放空阻火器的放空端应当安装防雨帽; (二)工艺物料含有颗粒或者其他会使阻火元件堵塞的物质时,应当在阻火器进、出口安装压力表,监控阻火器的压力降; (三)工艺物料含有水汽或者其他凝固点高于0℃的蒸汽(如醋酸蒸汽等),有可能发生冻结的情况,阻火器应当设置防冻或者解冻措施,如电伴热、蒸汽盘管或者夹套和定期蒸汽吹扫等,对于水封型阻火器,可采用连续流动水或者加防冻剂的方法防冻; (四)阻火器不得靠近炉子和加热设备,除非阻火元件温度升高不会影响其阻火性能; (五)单向阻火器安装时,阻火侧应当朝向潜在点火源。 第五节 检验和维修要求 第一百四十七条 安全保护装置应当实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定期检验的原则如下: (一)安全阀每年至少检验1次,经使用经验证明和检验单位确认可以延长检验周期,但最长不超过3年,使用单位须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在线检验周期不符合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时,应当采用在线检验或者双安全阀; (二)爆破片装置应当定期更换,在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装置每年至少应当更换一次,一般爆破片装置应当在2~3年内更换(制造单位明确可延长使用寿命的除外); (三)阻火器应当定期检查和清洗,及时更换已堵塞、变形和腐蚀的阻火元件,对于有易堵塞的管道阻火器,每年至少检查1次,或者观察阻火器的压力降变化情况,确定检查周期,如果检查周期与生产装置的运行周期有矛盾时,应当设置可切换的备用阻火器。 |